来源:国家卫健委 看医界
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均须纳入2021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6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启动2021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持续推动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启动2021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不含中医医院,下同)绩效考核工作。
据悉,相较于2020年度的绩效考核相关文件,本次通知明确要求,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均须纳入2021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需认真梳理辖区内二、三级公立医院名录,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新增和剔除的医院名录以正式公文报送卫健委医政医管局。
据2020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二级公立医院数量5912个。
在采集住院病案首页数据方面,文件要求,各有关医院应当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和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6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24号)要求,使用《疾病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填写住院病案首页,并按照《绩效考核与医疗质量管理住院病案首页数据采集质量与接口标准(2020年版)》将2021年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
同时,已参加2020年度绩效考核的医院应当按照上述要求,于7月15日前将2021年1月至6月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2021年8月起,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个月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工作;新纳入考核的医院应当于8月15日前将2019全年、2020全年、2021年1月至7月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
据了解,早在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并于2021年初,对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进行修订,试图通过绩效考核,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
设计了由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35个指标构成。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有效提升,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
而2021年3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2019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有关情况的通报》。最终完成2413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分析工作,并对290家数据质量存在较明显问题的医院(其中,西医类171家、中医类119家),核减其相应绩效考核指标得分。
同样是在6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文件指出,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今年要求所有二级公立医院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可以预见的是,二级公立医院或也将迎来一次质量大提升。
附1: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启动2021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2: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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