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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二级公立医院迎来绩效考核!

来源:国家卫健委 看医界




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均须纳入2021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6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启动2021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持续推动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启动2021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不含中医医院,下同)绩效考核工作。


据悉,相较于2020年度的绩效考核相关文件,本次通知明确要求,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均须纳入2021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需认真梳理辖区内二、三级公立医院名录,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新增和剔除的医院名录以正式公文报送卫健委医政医管局。


据2020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二级公立医院数量5912个。


在采集住院病案首页数据方面,文件要求,各有关医院应当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和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6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24号)要求,使用《疾病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填写住院病案首页,并按照《绩效考核与医疗质量管理住院病案首页数据采集质量与接口标准(2020年版)》将2021年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


同时,已参加2020年度绩效考核的医院应当按照上述要求,于7月15日前将2021年1月至6月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2021年8月起,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个月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工作;新纳入考核的医院应当于8月15日前将2019全年、2020全年、2021年1月至7月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


据了解,早在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并于2021年初,对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进行修订,试图通过绩效考核,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


设计了由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35个指标构成。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有效提升,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


而2021年3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2019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分析有关情况的通报》。最终完成2413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国家监测指标分析工作,并对290家数据质量存在较明显问题的医院(其中,西医类171家、中医类119家),核减其相应绩效考核指标得分。


同样是在6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文件指出,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今年要求所有二级公立医院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可以预见的是,二级公立医院或也将迎来一次质量大提升。


附1: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启动2021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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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意见》《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3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推动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现将2021年度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不含中医医院,下同)绩效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参加2021年度绩效考核的医院名录


按照《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均须纳入2021年度绩效考核范围。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真梳理辖区内二、三级公立医院名录,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新增和剔除的医院名录以正式公文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传真:010-68792195),并将Excel版本抄送zlpjc ncmsa.cn。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于2021年6月16日至26日期间登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在“资源管理”模块中新增拟参加2021年度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机构和人员。2021年度需剔除的医疗机构由系统工程师根据各省医院名录后台操作。


二、采集住院病案首页数据


各有关医院应当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和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6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24号)要求,使用《疾病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3.0》,填写住院病案首页,并按照《绩效考核与医疗质量管理住院病案首页数据采集质量与接口标准(2020年版)》将2021年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ttp://www.hqms.org.cn)。


已参加2020年度绩效考核的医院应当按照上述要求,于7月15日前将2021年1月至6月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2021年8月起,每月15日前完成上一个月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工作;新纳入考核的医院应当于8月15日前将2019全年、2020全年、2021年1月至7月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上传至国家医院质量监测系统。


三、按时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一)医院满意度调查。各有关医院应当按照我委组织的医院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要求,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年度满意度调查工作。


(二)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各有关医院应当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参加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其中,三级公立医院应当参加国家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各二级公立医院应当参加所在地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工作。


(三)维护相关人员信息。各有关医院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维护本医院的相关人员信息。其中,麻醉、病理及感染医师均应当维护到具体科室。


四、其他事项


(一)在线填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数据与报送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数据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要求由国家中医药局另行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联系人:朱萍、王斐


联系电话:010-68791885、68791889


电子邮箱:yzygjzyc nhc.gov.cn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联系人:徐偲瑜、张竞由、褚湜婧


联系电话:010-68791185、68791681


电子邮箱:zlpjc ncmsa.cn


国家临床检验中心联系人:杜雨轩、刘佳丽


联系电话:010-58115055、58115065、65273025


管理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000-1676


医院质量监测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0030-686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6月1日




附2: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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